适用情形:在汉中市注册的企业;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除外);不应存在未结清清偿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法定补偿金、应交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等债权债务,全体投资人书面承诺对上述情况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办理时限:企业简易注销0.5个工作日内办结。
为积极落实《汉中市企业开办与企业简易注销“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集成改革工作小组已对企业简易注销“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完成全面梳理,我局立足“网上办、一次办、马上办、高效办”服务理念,印制了《汉中市企业简易注销“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市本级和各县区政务服务网已全部点亮企业简易注销“一件事一次办”在线办理窗口,群众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企业简易注销申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