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 | 2019年12月05日 12:02 | |
| 来 源: | 发布机构: | ||
| 内容概述: | |||
汉中市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公示
(第201907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陕西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的规定,经资料审查及现场检查,略阳县利康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民乐药房申请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符合筹建要求,拟同意该企业筹建药品零售企业。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公示内容:
申请单位:略阳县利康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民乐药房
注册地址: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象山路民乐商场一楼
法定代表人:王小红
企业负责人:唐秋红
质量负责人:张学彦
驻店药师:张学彦
经营方式:零售
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中药饮片、生物制品(除疫苗、人血白蛋白等血液制品)*
仓库地址:无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5日---2019年12月11日
监督电话:0916-2639130
通讯地址:汉台区民主街43号汉中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服务科
邮编:72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