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107000031/2024-000834 | 发布时间: | 2024年10月22日 16:52 |
来 源: | 注册登记科 | 发布机构: | 汉中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内容概述: |
汉中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撤销行政登记听证告知书
汉审撤告字〔2024〕第001号
汉中众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本局查明,你单位在办理设立登记过程中,通过提交张少刚虚假签字骗取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上述行为,有笔迹鉴定及询问笔录予以证实。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以欺骗的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本局拟撤销汉中众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号:61230030000522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700MA6YN2HH7A)张少刚有限合伙人身份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撤销注册登记决定,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或听证要求的,你(单位)应当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五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电话:0916-2109058
联系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南团结街与汉宁路十字东南角金格大厦政务中心二楼
汉中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