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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汉中市石门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前公示
索  引  号: 6107000031/2025-000815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8日 17:33
来       源: 环保农水科 发布机构: 汉中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内容概述:

    我局拟对汉中褒河物流园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汉中市石门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的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128日至20251212日)。

联系电话:0916-2109064
电子邮箱:63907256@qq.com
联系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南团结街金格大厦三楼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内容:

    项目名称:汉中市石门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项目

    项目类别:入河排污口设置(包括新建、改建、扩大)审批

    项目申请单位:汉中褒河物流园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项目概况:

    汉中市石门污水处理厂位于汉台区龙江街道办事处周营村,服务区域包括褒河物流园区、工业集中区、创智产业园及周边镇办,设计处理能力5万吨/日(一期已建成2万吨/日),年最大排放量1825万立方米。处理工艺为预处理+生化处理(A²/O+深度处理(磁混凝沉淀池)+次氯酸钠消毒+机械脱水+离子除臭,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部分第一类污染物满足地表水类水质要求。
    尾水经加压泵通过DN1100混凝土管道排入青沙河右岸排水渠,最终汇入汉江。

    入河排污口地理坐标为:东经106.98099°,北纬33.098346°,排污口编码:FG6107020006SH00

    水污染物年最大排放总量不超过:COD 912.50吨,氨氮109.25吨,总磷9.13吨,总氮273.75吨;其中氨氮在枯水期(每年11月至翌年2月)排放浓度限值为≤8mg/L,其余时段≤5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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