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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三项机制”鼓励干部作为
索  引  号: 发布时间: 2022年03月22日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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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三项机制”鼓励干部作为

一段时间以来,“激发干部积极性”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从党的十九大提出“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到中央专门出台文件《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目的都是要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和价值导向,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和积极性。我省陆续出台了《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等制度,健全完善了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为肯为实干者鼓气,替敢为善为者撑腰,给无为滥为者警告。

鼓励激励促干部“有为”。针对干部干事创业动力和激情不足,主要是由于未理顺激励机制内蕴的多重因素间关系。要依据干部多样化的合理诉求,实现精神性因素、荣誉性因素等激励性因素间的系统集成,发挥激励因素的合力作用,推动激励机制持续健全。以精神性因素夯实干部的政治思想基础、以荣誉性因素满足干部的更高层次需要,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

容错纠错让干部“敢为”。建立干部容错纠错免责机制,激发制度活力,敢于突破,主动作为,对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错误、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宽容失误错误,确保党员干部在改革创新、推动发展过程中,依法履职,勤勉尽责,纠正“求稳怕错”“做多错多”的错误观念,为改革创新者撑腰,为敢于担当者担责,激励和保护干事创业热情。

能上能下使干部“作为”。“贤能不待次而举,罢不能不待须而废。”通过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真正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用起来,从而提高干部队伍活力。笔者认为,此规定作为干部体制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必将成为治理庸政、懒政的一把“利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全局上下党员干部要多些公心,少谋私利,多为民生,少想私事,探索创新、担当进取、干事创业,干出成绩,干出成就,为党和人民交上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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