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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指南
索  引  号: szbm000000/2023-000025 发布时间: 2021年09月07日 09:38
来       源: 汉中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布机构: 汉中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内容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政务服务中心相关信息,参照《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本指南。

一、信息公开范围及分类

公开信息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大类。主动公开类信息主要包括:组织机构、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行政事项、工作动态、人事信息、管理制度等类别。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条例》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内容。

(二)公开渠道

1.报送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nzhong.gov.cn/公开。

2.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网站(http://xzzx.hanzhong.gov.cn/)公开。

3.微信公众号(汉中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开。

4.根据需要设立的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视、广播、报纸等。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到汉中市行政审批局查阅索取有关信息(汉中市汉台区汉中市南团结街与汉宁路十字金格大厦  联系电话:2109088)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申请人依照《条例》规定,也可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下列信息不予公开

1.确定为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

2.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

3.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

4.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依申请公开受理程序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以下情况予以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明确公开时间、公开场所、公开方式,或直接向申请人提供。

2.属于不公开范围的,说明理由;

3.属于公开范围且已经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指引告知申请人;

4.申请的信息不属于本单位掌握的,协助将申请转递相关受理机关,同时告知申请人转递情况和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6.申请公开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7.《条例》规定的其他答复形式。

(四)依申请公开申请方式

1.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到汉中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现场填写申请表,当面提交,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服务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916-2109088

联系地址:汉中市南团结街与汉宁路十字金格大厦(南团结街298号)五楼 

2.信函提交。

申请人可通过邮寄或传真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采用EMS、挂号信等邮寄方式的以本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采用平常信函等无须签收的邮寄方式的以本机关与申请人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通过传真提交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来信请寄:汉中市南团结街与汉宁路十字金格大厦(南团结街298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723000,联系电话:0916-2109088。)

3.网上提交。

申请人可登陆   http://www.hanzhong.gov.cn/hzszf/zwgk/index1589881376104.shtml?Id=gksq   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汉中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办公地址:汉中市南团结街与汉宁路十字金格大厦(南团结街298号)五楼 

办公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916-2109088

传真:0916-2109087

邮政编码:723000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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