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企业家:
您好!
首先,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市经济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近期,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统一部署,根据《汉中市深化注册资本认缴制改革推动存量公司依法按期认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24年7月1日前登记设立,且股东填报的出资认缴期在2032年6月30日后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认缴期限在2027年6月30日后的股份有限公司,需调整注册资本认缴时间。
为确保您的公司顺利完成调整,我们特向您提示以下几点:
一、截止到2025年6月11日,需调整但尚未变更认缴期限的企业清单随信公示(附件),如您投资或任职的公司在清单中,请您及时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注册资本认缴期限。
二、我市各级登记机关已进一步优化公司变更登记流程,设置专项咨询和办理通道,为存量公司调整注册资本提供便捷服务。如您在办理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随时向登记机关咨询;如您公司存在特殊情况,请及时与我们沟通,我们将为您提供“一对一”调整方案指导。
三、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导致公司出资期限、注册资本不符合法律规定且无法调整的,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期限及出资额明显异常且拒不调整的公司,将纳入另册管理。纳入另册管理的公司,不再按常规登记在册的公司进行统计和管理,不再受理其一般性的变更登记等业务。被另册管理公司依法完成出资期限或注册资本调整后,可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恢复登记申请,经审核无误后,恢复其登记在册状态。
此次改革是国家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企业自身健康发展的需要。我们相信,在您的积极配合下,我市的改革试点工作一定能够顺利推进。如果您对此次改革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
再次感谢您对改革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另:以下电话号码为全市各级登记机关正确联系方式,谨防诈骗!
汉中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7月9日